全 国
到2025年,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建成运行,先行启动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友好型产业创新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宜居等方面的显示度明显提升,一体化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重大改革系统集成释放红利,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初步发挥。
目标: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到2020年,全国试点不少于300个,各省(区、市)试点原则上不超过20个。
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统筹编制村庄规划,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并做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
政策: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应编制调整方案并按已有规定办理,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调整方案应纳入村庄规划。整治区域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后,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住建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
北 京
目标: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19年实现25%以上,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
保障:一是对于实施范围内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建筑外墙厚度参照同类型建筑的外墙厚度。建筑外墙采用夹心保温复合墙体的,其夹心保温墙体外叶板水平投影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对于未在实施范围内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
二是由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项目专项奖励政策,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是对于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可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在本市建筑行业相关评优评奖中,增加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标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办理房屋预售时,可不受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要求的限制。
河 北
目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
石家庄
目标: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不低于100万平方米(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新培育1个省级专供诶是建筑基底,再建成1条预制混凝土构建生产线,推动装配式全过程BIM技术应用。
保障:落实奖补政策,重点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基地建设等示范性项目奖励。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建筑节能)奖补资金,安排城建资金对项目进行奖补。
四 川
目标:2019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3500万平方米。5个试点城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2910万平方米,成都2500万平方米、广安150万平方米、乐山80万平方米、眉山80万平方米、凉山100万平方米。新增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产能100万立方米。在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房建设中积极推行装配建筑,完成100座装配式公共厕所建设试点。全省新增3个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1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保障:细化土地、财政、金融、税费等方面激励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地,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列入企业诚信评价加分范围,在评优评奖中优先给予支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目标: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的标准化体系,推进装配式装修材料的应用,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通过3-5年的努力,初步建成产品体系完善、质量优良、“两化”有效融合、环保安全、绿色高效的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产业及配套的建材产业,培育10家以上龙头企业,形成1000亿以上规模的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产业。
保障:支持和鼓励对装配式部品部件企业在水、电、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装配式部品部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
南充市
目标:到2020年,培育1家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培育1—2个科研、生产、应用的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2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保障:保障项目用地、实行建筑面积奖励、优先办理商品房预售、强化财政支持、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交通运输保障。
海 南
目标: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50%;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保障: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在符合规划、土地等条件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引进企业落地建厂;容积率奖励。
三亚市
目标:到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以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保障:到2020年底前,按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建设单位在方案报批前,应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办装配式建筑项目认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装配式建筑项目认证评审,并明确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以及补偿的建筑面积。其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部分的装配式建筑面积,且不超过该部分的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山 东
目标:到2020年,完成民用装配式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45万平方米。在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学、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要求。
济南市
目标: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政府投资工程应使用装配式技术进行建设,其他社会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对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绿色建筑,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市财政主管部门每年安排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资金,引导激励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重点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激励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
青岛市
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单体装配率达到50%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奖励,单个项目500万元封顶。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施工教育基地给予100万平奖励。
聊城市
目标:2019年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主城区不低于25%,县(市)不低于18%。
保障:采用装配式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
淮坊市
目标:2020年,各区、市属各开发区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各县市达到15%;2022年,各区、市属各开发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各县市达到20%;2025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
保障:建设用地安排优先。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容积率奖励。
烟台市
目标:2019年全市范围内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2020年达到30%,2025年达到40%。其中,六区及蓬莱市总体面积比例2019年不低于25%、2020年不低于35%、2025年不低于45%,其他县市2019年不低于15%、2020年不低于25%、2025年不低于35%。全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投资工程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
保障: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对于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可参照重点技改工程项目,享受贷款贴息等税费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抵押质押的种类和范围,对生产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
德州市
目标:政府投资工程应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其他社会投资新建民用建筑,每个项目需按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的面积比例,2020年至20205年,中心城区项目每年应分别达到25%、28%、31%、34%、37%、40%以上;县(市)项目每年应分别达到15%、20%、25%、30%、35%、40%以上。
保障:容积率奖励。优质装配式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持。
云 南
目标:2020年,绿色建材产品和部品部件实现规模化应用,新建建筑应用比例达到40%,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实现装配式建筑从少到多的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并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楚雄等省级重点推进地区力争达到20%。
保障: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可以享受政治瑞即征即退50%的政策。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意思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临沧市
目标:2020年,鼓励市县(区)根据条件因地制宜推进装配式建筑从少到多发展,力争市县零的突破;装配式混泥土建筑得到新发展。
保障:充分利用各项有利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新型墙体材料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减税政策。
安 徽
目标:重点培育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业企业,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和项目建设,形成规模化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有条件的旅游设施、园林景观、特色小镇等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在农村地区试点推进木结构、轻钢结构、混凝土结构装配式住宅,提高农村建筑品质、安全性及居住舒适度。
保障:对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奖金江流,并可按国家政策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合肥市
目标:2019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规模力争达到8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15%。
保障:容积率奖励。优化保证金缴纳方式。强化财税金融扶持。
芜湖市
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20%。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总承包单位。推进BIM技术在设计、施工、管理中的应用。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黄山市
目标:2019年,装配式建筑占全部新建建筑比例达7%以上。
福 建
目标: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地国有投资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原则上要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设区市的比例要达到50%,力争全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
三明市
目标:全市各地国有投资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要达到50%,力争全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积极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包建设,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0000万元。目标任务分解如下:梅列区4000万元、三元区2500万元、永安市、沙县各1000万元、尤溪、大田、泰宁县各500万元(市本级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按项目所在地统计)。
广 东
佛山市
目标:确保2020年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确保2025年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70%以上。
保障:国有供地优先;集体土地优先;鼓励、支持各级装配式建筑生产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与其相关的示范引领项目给予支持协助;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生产单位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可就绿色建材、专利技术等进行相关申报;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运输便利。
韶关市
目标:到2020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保障:强化规则引领;实行供地优先;实行容积率奖励。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建设项目,且装配率不低于50%和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按不超过±0.000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加强财税扶持;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中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加强信贷扶持泪千行创优激励;优化工程招投标程序;运输便利。
汕头市
目标:到2020年末,实现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他地区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到2025年末,实现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进一步健全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良好工作局面。
保障:将装配式建造的相关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供地方案,落实到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造方式,且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建设项目,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较高可按3%不计入地块的容积率核算(不超过5000平方米)。优先安排供地。将符合条件的部品部件生产项目推荐纳入省级产业园产业共建项目库,争取省级产业园产业共建专项资金支持。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招商引资重点行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和装配式建筑开发项目给予综合金融支持。保障运输畅通。
江门市
目标:至2020年末,江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着力打造不少于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建成不少于4个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至2025年末,江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着力打造不少于5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建成不少于7个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
保障:供地优先。实施装配式建筑方式,且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建设项目,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按一定比例(不超过 3%)不计入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30万元资金补贴,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和技术创新有重大贡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金奖励,或对示范项目给予建设单位20元/平方米的专项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较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购买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住房公积金以及信贷的额度、期限及利率等按政策允许范围内较优惠比例(标准)执行。保障运输。
惠州市
目标:到2020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推动建成不少于3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到2025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推动建成不少于5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各县、区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到2020年末和2025年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不低于22%和38%;惠东县、博罗县不低于18%和30%;龙门县不低于15%和20%。
保障:对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部分予以计容建筑面积奖励,奖励的计容面积不超过装配式建筑面积的3%。自愿提高比例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对提高比例的部分予以计容面积奖励,奖励的计容面积不超过装配式建筑面积的3%。开发贷款利率、消费贷款利率可予以适当优惠;给予消费者优先放贷、提高贷款额度等优惠政策支持。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广 西
目标:到2020年,全市初步建成1个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设在梧州临港经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8%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到2022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30%。
保障:提供用地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加大金融支持。落实税费优惠。对主动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方式且预制装配率达30%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经认定属装配式建筑的,其外墙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该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的3%。
湖 北
目标:到2020年,全省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任务分解表:其中武汉2019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面积300万平方米、襄阳市、宜昌市均需达到40万平方米。总计2019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530万平方米。
武汉市
目标: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面积不少于300万平方米,力争达到360万平方米;各区(开发区)确定不少于1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新建成7个装配式产业基地,推荐1-2个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示范基地。
襄阳市
目标:2019年全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60万平方米,装配率达到50%以上,2020年全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自2020年起,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新开工住宅应用面积达到30%以上。
保障:容积率奖励;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建设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凡装配式建筑均可申请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和城乡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项目参与市级、省级及国家级奖项的申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予以支持。
荆门市
目标:到2020年,荆门市规划主城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5%以上;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城区达到15%以上;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产业基地,2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保障:规划项目用地,落实容积率奖励,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允许提前预售;给予企业业绩鼓励;实施运输保障。
黄冈市
目标:自2019年7月1日起,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50%以上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采用配建方式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政府投资项目和民用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应当逐年提高,2020年底之前不低于15%,2025年底之前应不低于30%。
保障:鼓励具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或联合体参与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在规划条件中被明确为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外墙装配式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核定计容面积时,应当按规定扣除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预制外墙部分建筑面积,且不计入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规划计容面积的3%。符合各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装配式建筑,可向住建部门申请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补助。
湖 南
目标: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下列新建建筑项目也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并达到《湖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中装配率要求。范围如下:市州中心城市老城区居民小区新建(改扩建)且建筑高度100米以下的社会投资商品房项目、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装配式建筑项目。长沙市。株洲市、娄底市、邵阳市、吉首市、湘阴县、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等7个市、县(区)列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项目试点范围。
保障:对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完成较好的市州,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示范项目,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中给予适当倾斜。
长沙市
目标:全市政府投资类房建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原则上不低于50%;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地铁管片、综合管廊、城市桥梁等)原则上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望城区、长沙县(长沙经开区除外)、浏阳市、宁乡市到2020年,每年新供地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原则上不低于40%。
保障:对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以及内五区,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建装配式商品房项目,给予其建设单位补贴100元/平方米。
株洲市
目标:市区新供地商品房项目分阶段推进装配式技术。其中,2019年新供地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5%,2020年新供地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50%。
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由财政部门在年初专项资金预算中给予适当补助;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项目参与绿色建筑和国家、省、市级奖项的申报。
黑龙江
目标: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带动装配式建筑发展,逐步扩大强制执行装配式建筑范围。下列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办公、教学、医院、宾馆、写字楼等公共建筑以及适合钢结构的大跨度公共建筑;标准厂房和仓库等工业建筑;工厂预制的城市地铁管片、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和园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鼓励居住建筑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鼓励村镇房屋探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保障:重点在财政资金奖励、用地保障、容积率奖励、优先办理预售许可、销售价格、税费优惠、科研专项资金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
哈尔滨市
目标:到2020年末,装配式建设项目占新建建设项目比例达到15%以上,力争达到30%,扶持培育4个装配建筑生产基地和2个产业培训基地;到2020年末,装配式建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保障: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签约;在资质晋升、评奖评优、信用评价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政策倾斜;运输预制钢混及钢结构部件等不可解体的超高、超宽部品部件时,提前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备,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予以支持。
吉 林
长春市
目标:到2020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装配率不低于30%;2025年12月31日前,装配率不低于40%;2026年1月1日起,装配率执行国家规定,不低于50%。政府投资、融资建设的办公、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公用建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村居(片区)改造安置房应使用装配式建筑。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项目以及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非住宅建筑项目应实施装配式建筑,实施装配式建筑单体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应低于30%,该项目中所有混凝土结构建筑原则上应全部使用预制楼梯。
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给予不超过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各单体规划建筑面积之和5%的面积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较多不超过5000平方米,奖励后的容积率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等规定。财政部门列支专项资金,按照缴税金额对目录库内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进行奖补。对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房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在不超过当地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限额情况下,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可上浮20%。科技部门要支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依法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安、交通部门在限行区域、时间内应规划专项路线及时间,允许目录库内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运输车辆由工地现场非载货条件下返回部品部件生产工厂。
辽 宁
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总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
江 苏
南京市
目标:至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以上。
陕 西
目标:各城市城区政府投资、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上述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内社会投资的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应严格执行《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装配率,2018年2月1日前完成报建的项目,应不低于15%;2020年12月30日起报建的项目,西安市、西咸新区应不低于30%,宝鸡市、咸阳市、延安市、榆林市应不低于20%。
保障: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业绩好、创新发展能力强的装配式建筑各类企业,要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水平较高的项目,要优先推荐参与绿色建筑、省级国家级科技奖项等评价评选活动。
西安市
目标: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鄂邑区等积极推进区域建设项目,2019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50%,且装配率不低于20%。周至县、蓝田县鼓励推进区域建设项目,2019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20%,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且装配率不低于20%。
渭南市
目标:到2020年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2925年全市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的要求。
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可优先申报每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15%,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费政策支持;重污染天气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措施法布施,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但不得从事土石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室外作业。
浙 江
绍兴市
目标:到2020年,全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累计新开工40万平方米以上或占新建装配式住宅面积的比例达到12%以上;全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保障:对于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西 藏
目标:到2020年,确保试点城市(拉萨市、日喀则市)的国家投资项目中高原装配式的比例不低于25%,其他市、地的比例不低于15%。到2025年,确保试点城市(拉萨市、日喀则市)的国家投资项目中高原装配式的比例不低于30%,其他市、地的比例不低于20%。
保障:土地扶持;建立高原装配式建筑审批绿色通道,面积奖励,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给予购买装配式住宅的购房者给予优惠。
甘 肃
兰州市
目标:以兰州新区、西固区、榆中县为重点,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文化、教育、办公、卫生、体育等公共建筑,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规划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的面积应不少于建筑总面积的30%;市政设施、轨道桥梁、城市综合管廊,工业厂房建筑等项目应优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大跨度、大空间、超高层建筑应积极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鼓励商品住房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
保障: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和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用地。对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建筑产业化基地企业,可申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销售自产的符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条件的新型墙体材料,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装配式成品住房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开发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除可以在税前列支外,并享受相关优惠加计扣除政策。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研发中心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市财政奖励资金200万元、100万元;装配式建筑研发中心根据规模给予财政奖励资金100-200万元。
重 庆
目标:全年启动建设3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培育3-5个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2个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3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重庆市2018年建筑业发展报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通知》
保障:优化建筑产业结构。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制定扶持奖励政策。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目标:到2020年底前,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不断提升绿色建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