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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全!2019全年全国各地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盘点
发布时间:2020-01-06    发布人:admin    浏览次数:

全 国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部署2020年九大重点任务。2020年,住建部将总结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农房建设试点经验,提升农房品质和农村生活条件。加快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建立县域美丽乡村评估体系。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

 

住建部批复浙江、山东、四川、湖南、江西、河南、青海共七个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试点。
——住建部批复各省市开展钢结构装配式试
 
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是充分发挥国家建筑行业技术和产业优势,推进军事设施建设技术和管理模式革新,全面提高军事设施建设综合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军事设施建设转型发展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推广装配式建筑应坚持“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按照备战所急、生活所需、技术所能要求,选择不同应用条件的各类军事设施,遴选部分项目作为装配式应用试点,坚持与合作企业联合推进试点建设,跟踪评估试点成效,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并结合试点建设成果同步研编相关建设标准。
——军委后期保障部:全军军事设施建设项目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
 
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走出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充分发挥环淀山湖区域生态环境优势,积极探索和率先实践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的新路子。
选择青浦区金泽镇、朱家角镇,吴江区黎里镇,嘉善县西塘镇、姚庄镇作为一体化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面积约为660平方公里。

到2025年,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建成运行,先行启动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友好型产业创新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宜居等方面的显示度明显提升,一体化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重大改革系统集成释放红利,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初步发挥。

——国家发改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

 

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引导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绿色改造。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积极引导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取得积极成效。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目标: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到2020年,全国试点不少于300个,各省(区、市)试点原则上不超过20个。

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统筹编制村庄规划,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并做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

政策: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应编制调整方案并按已有规定办理,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调整方案应纳入村庄规划。整治区域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后,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试点乡镇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自然资源部将对试点工作予以一定的计划指标支持。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建筑产品节能标准,建立产品发布制度。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绿色施工,通过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降低施工过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住建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

北 京

目标: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19年实现25%以上,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2018年-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保障:一是对于实施范围内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建筑外墙厚度参照同类型建筑的外墙厚度。建筑外墙采用夹心保温复合墙体的,其夹心保温墙体外叶板水平投影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对于未在实施范围内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

  二是由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项目专项奖励政策,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是对于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可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在本市建筑行业相关评优评奖中,增加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标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办理房屋预售时,可不受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要求的限制。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河 北

目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家庄

目标: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不低于100万平方米(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新培育1个省级专供诶是建筑基底,再建成1条预制混凝土构建生产线,推动装配式全过程BIM技术应用。

保障:落实奖补政策,重点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基地建设等示范性项目奖励。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建筑节能)奖补资金,安排城建资金对项目进行奖补。

——《2019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

四 川

目标:2019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3500万平方米。5个试点城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2910万平方米,成都2500万平方米、广安150万平方米、乐山80万平方米、眉山80万平方米、凉山100万平方米。新增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产能100万立方米。在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房建设中积极推行装配建筑,完成100座装配式公共厕所建设试点。全省新增3个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1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保障:细化土地、财政、金融、税费等方面激励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地,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列入企业诚信评价加分范围,在评优评奖中优先给予支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2019年全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

 

目标: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的标准化体系,推进装配式装修材料的应用,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通过3-5年的努力,初步建成产品体系完善、质量优良、“两化”有效融合、环保安全、绿色高效的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产业及配套的建材产业,培育10家以上龙头企业,形成1000亿以上规模的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产业。

保障:支持和鼓励对装配式部品部件企业在水、电、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装配式部品部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四川省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南充市

标:到2020年,培育1家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培育1—2个科研、生产、应用的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2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到2025年,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40%。桥梁、铁路、道路、隧道、综合管廊、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

保障:保障项目用地、实行建筑面积奖励、优先办理商品房预售、强化财政支持、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交通运输保障。

——南充市政府《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海 南

标: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50%;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保障: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在符合规划、土地等条件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引进企业落地建厂;容积率奖励。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

标:到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以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保障:2020年底前,按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建设单位在方案报批前,应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办装配式建筑项目认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装配式建筑项目认证评审,并明确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以及补偿的建筑面积。其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部分的装配式建筑面积,且不超过该部分的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三亚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措施》的通知

山 东

标:到2020年,完成民用装配式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45万平方米。在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学、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要求。

——2019年临沂市发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的通知 

 

济南市

标: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政府投资工程应使用装配式技术进行建设,其他社会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对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绿色建筑,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市财政主管部门每年安排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资金,引导激励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重点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激励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

——济南市住建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实施方案

 

青岛市

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单体装配率达到50%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奖励,单个项目500万元封顶。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施工教育基地给予100万平奖励。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青岛市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奖励资金的通知》

 

聊城市

标:2019年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主城区不低于25%,县(市)不低于18%。

保障:采用装配式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

——聊城市2019年度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淮坊市

标:2020年,各区、市属各开发区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各县市达到15%;2022年,各区、市属各开发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各县市达到20%;2025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

保障:建设用地安排优先。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容积率奖励。

——淮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

标:2019年全市范围内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2020年达到30%,2025年达到40%。其中,六区及蓬莱市总体面积比例2019年不低于25%、2020年不低于35%、2025年不低于45%,其他县市2019年不低于15%、2020年不低于25%、2025年不低于35%。全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投资工程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

保障: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对于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可参照重点技改工程项目,享受贷款贴息等税费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抵押质押的种类和范围,对生产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烟台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

 

德州市

标:政府投资工程应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其他社会投资新建民用建筑,每个项目需按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的面积比例,2020年至20205年,中心城区项目每年应分别达到25%、28%、31%、34%、37%、40%以上;县(市)项目每年应分别达到15%、20%、25%、30%、35%、40%以上。

保障:容积率奖励。优质装配式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持。

——德州市住建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实施意见

云 南

标:2020年,绿色建材产品和部品部件实现规模化应用,新建建筑应用比例达到40%,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实现装配式建筑从少到多的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并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楚雄等省级重点推进地区力争达到20%。

2025年,绿色建材产品和部品部件应用比例明显提高,新建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0%,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达到70%以上。实现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并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楚雄等省级重点推进地区力争达到40%。

保障: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可以享受政治瑞即征即退50%的政策。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意思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

 

临沧市

标:2020年,鼓励市县(区)根据条件因地制宜推进装配式建筑从少到多发展,力争市县零的突破;装配式混泥土建筑得到新发展。

2025年,绿色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得到有效推广,绿色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有明显提升。
政府和国企投资、主导的建筑工程应带头采用装配式技术。倡导社会投资的办公建筑、敬老院、宾馆等部品部件通用率较高的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技术。停车难问题突出的城镇,应结合交通设施建设,积极补建装配式钢结构立体停车库。

保障:充分利用各项有利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新型墙体材料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减税政策。

——临沧市住建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临沧市推进绿色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安 徽

标:重点培育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业企业,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和项目建设,形成规模化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有条件的旅游设施、园林景观、特色小镇等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在农村地区试点推进木结构、轻钢结构、混凝土结构装配式住宅,提高农村建筑品质、安全性及居住舒适度。

——安徽省住建厅等1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居住建筑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50000平方米(不含配套公建),公共建筑类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20000平方米;示范项目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优先支持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A级及以上的项目列入示范。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保障:对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奖金江流,并可按国家政策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安徽省住建厅等1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

标:2019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规模力争达到8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15%。

——《合肥市2019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以上,建筑产业链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以上,建筑产业链总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用房以及租赁住房等)、人才公寓等住宅建筑和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部应用装配式建造技术。重点推进区域和积极推进区域的二级城镇,非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滨湖科学城(滨湖新区)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鼓励各类建设项目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重点推进区域实施装配式建造技术的民用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积极推进区域实施装配式建造技术的民用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做好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保障:容积率奖励。优化保证金缴纳方式。强化财税金融扶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芜湖市

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20%。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总承包单位。推进BIM技术在设计、施工、管理中的应用。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黄山市

标:2019年,装配式建筑占全部新建建筑比例达7%以上。

——《关于2019年1-2月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进展情况通报》

福 建

目标: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地国有投资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原则上要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设区市的比例要达到50%,力争全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

——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明市

目标全市各地国有投资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要达到50%,力争全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积极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包建设,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0000万元。目标任务分解如下:梅列区4000万元、三元区2500万元、永安市、沙县各1000万元、尤溪、大田、泰宁县各500万元(市本级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按项目所在地统计)。

——2019年三明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广 东

佛山市

目标确保2020年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确保2025年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70%以上。

——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中心城区;南海区狮山镇;顺德区大良、容桂街道;高明区西江新城、沧江工业园;三水区三水新城五个区域范围内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划拨政府投资项目的土地时,应将实施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公告或相关批文,并落实到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明确出让地块需要使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出让公告注明“受让人需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的,该用地必须按照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的认定按照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出让合同未约定实施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的,鼓励受让人实施装配式建筑。划拨土地时注明“建设单位需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的,该用地必须实施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的认定按照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未注明实施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的,鼓励建设单位实施装配式建筑。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在新出让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中落实推广装配式建筑要求的通知
 

保障:国有供地优先;集体土地优先;鼓励、支持各级装配式建筑生产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与其相关的示范引领项目给予支持协助;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生产单位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可就绿色建材、专利技术等进行相关申报;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运输便利。

——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的通知

 

韶关市

目标到2020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保障:强化规则引领;实行供地优先;实行容积率奖励。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建设项目,且装配率不低于50%和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按不超过±0.000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加强财税扶持;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中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加强信贷扶持泪千行创优激励;优化工程招投标程序;运输便利。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

目标到2020年末,实现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他地区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到2025年末,实现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进一步健全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良好工作局面。

保障:将装配式建造的相关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供地方案,落实到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造方式,且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建设项目,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较高可按3%不计入地块的容积率核算(不超过5000平方米)。优先安排供地。将符合条件的部品部件生产项目推荐纳入省级产业园产业共建项目库,争取省级产业园产业共建专项资金支持。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招商引资重点行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和装配式建筑开发项目给予综合金融支持。保障运输畅通。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

目标至2020年末,江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着力打造不少于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建成不少于4个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至2025年末,江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着力打造不少于5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建成不少于7个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

保障:供地优先。实施装配式建筑方式,且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建设项目,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按一定比例(不超过 3%)不计入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30万元资金补贴,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和技术创新有重大贡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金奖励,或对示范项目给予建设单位20元/平方米的专项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较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购买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住房公积金以及信贷的额度、期限及利率等按政策允许范围内较优惠比例(标准)执行。保障运输。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惠州市

目标到2020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推动建成不少于3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到2025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推动建成不少于5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各县、区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到2020年末和2025年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不低于22%和38%;惠东县、博罗县不低于18%和30%;龙门县不低于15%和20%。

保障:对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部分予以计容建筑面积奖励,奖励的计容面积不超过装配式建筑面积的3%。自愿提高比例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对提高比例的部分予以计容面积奖励,奖励的计容面积不超过装配式建筑面积的3%。开发贷款利率、消费贷款利率可予以适当优惠;给予消费者优先放贷、提高贷款额度等优惠政策支持。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广 西

目标到2020年,全市初步建成1个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设在梧州临港经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8%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到2022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30%。

保障:提供用地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加大金融支持。落实税费优惠。对主动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方式且预制装配率达30%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经认定属装配式建筑的,其外墙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该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的3%。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梧州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湖 北

目标到2020年,全省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任务分解表:其中武汉2019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面积300万平方米、襄阳市、宜昌市均需达到40万平方米。总计2019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530万平方米。

——湖北省分解下达2019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

 

武汉市

目标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面积不少于300万平方米,力争达到360万平方米;各区(开发区)确定不少于1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新建成7个装配式产业基地,推荐1-2个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示范基地。

——武汉市2019年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襄阳市

目标2019年全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60万平方米,装配率达到50%以上,2020年全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自2020年起,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新开工住宅应用面积达到30%以上。

保障:容积率奖励;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建设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凡装配式建筑均可申请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和城乡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项目参与市级、省级及国家级奖项的申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予以支持。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

 

荆门市

目标到2020年,荆门市规划主城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5%以上;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城区达到15%以上;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产业基地,2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保障:规划项目用地,落实容积率奖励,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允许提前预售;给予企业业绩鼓励;实施运输保障。

——荆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9-2025)

 

黄冈市

目标自2019年7月1日起,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50%以上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采用配建方式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政府投资项目和民用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应当逐年提高,2020年底之前不低于15%,2025年底之前应不低于30%。

保障:鼓励具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或联合体参与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在规划条件中被明确为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外墙装配式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核定计容面积时,应当按规定扣除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预制外墙部分建筑面积,且不计入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规划计容面积的3%。符合各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装配式建筑,可向住建部门申请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补助。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 南

目标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下列新建建筑项目也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并达到《湖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中装配率要求。范围如下:市州中心城市老城区居民小区新建(改扩建)且建筑高度100米以下的社会投资商品房项目、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装配式建筑项目。长沙市。株洲市、娄底市、邵阳市、吉首市、湘阴县、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等7个市、县(区)列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项目试点范围。

保障:对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完成较好的市州,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示范项目,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中给予适当倾斜。

——湖南省住建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较新通知

 

长沙市

目标全市政府投资类房建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原则上不低于50%;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地铁管片、综合管廊、城市桥梁等)原则上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望城区、长沙县(长沙经开区除外)、浏阳市、宁乡市到2020年,每年新供地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原则上不低于40%。

——关于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大力推进建筑领域向高质量高品质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保障:对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以及内五区,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建装配式商品房项目,给予其建设单位补贴100元/平方米。

——关于印发《长沙市装配式建筑财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株洲市

目标市区新供地商品房项目分阶段推进装配式技术。其中,2019年新供地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5%,2020年新供地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50%。

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由财政部门在年初专项资金预算中给予适当补助;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项目参与绿色建筑和国家、省、市级奖项的申报。

——关于印发《株洲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

黑龙江

 

目标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带动装配式建筑发展,逐步扩大强制执行装配式建筑范围。下列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办公、教学、医院、宾馆、写字楼等公共建筑以及适合钢结构的大跨度公共建筑;标准厂房和仓库等工业建筑;工厂预制的城市地铁管片、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和园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鼓励居住建筑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鼓励村镇房屋探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
 
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发展路径和技术体系,稳步发展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全面推广使用预制楼梯、楼板、内墙板等部品、部件,推进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加大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培训,培育技术队伍。全年力争推广装配式建筑不少于15万平方米。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试点城市哈尔滨市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20%以上要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各地集中地块整体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形成规模效应。各地要加大引导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商业人口密集区域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动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村镇房屋探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逐步扩大强制实行装配式建筑范围。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土地出让阶段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通知
 

保障:重点在财政资金奖励、用地保障、容积率奖励、优先办理预售许可、销售价格、税费优惠、科研专项资金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

目标到2020年末,装配式建设项目占新建建设项目比例达到15%以上,力争达到30%,扶持培育4个装配建筑生产基地和2个产业培训基地;到2020年末,装配式建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保障: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签约;在资质晋升、评奖评优、信用评价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政策倾斜;运输预制钢混及钢结构部件等不可解体的超高、超宽部品部件时,提前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备,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予以支持。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 林

 

长春市

目标到2020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装配率不低于30%;2025年12月31日前,装配率不低于40%;2026年1月1日起,装配率执行国家规定,不低于50%。政府投资、融资建设的办公、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公用建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村居(片区)改造安置房应使用装配式建筑。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项目以及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非住宅建筑项目应实施装配式建筑,实施装配式建筑单体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应低于30%,该项目中所有混凝土结构建筑原则上应全部使用预制楼梯。

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给予不超过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各单体规划建筑面积之和5%的面积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较多不超过5000平方米,奖励后的容积率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等规定。财政部门列支专项资金,按照缴税金额对目录库内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进行奖补。对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房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在不超过当地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限额情况下,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可上浮20%。科技部门要支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依法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安、交通部门在限行区域、时间内应规划专项路线及时间,允许目录库内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运输车辆由工地现场非载货条件下返回部品部件生产工厂。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函

辽 宁

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总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

——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 苏

南京市

目标至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以上。

——《南京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刚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 西

目标各城市城区政府投资、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上述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内社会投资的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应严格执行《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装配率,2018年2月1日前完成报建的项目,应不低于15%;2020年12月30日起报建的项目,西安市、西咸新区应不低于30%,宝鸡市、咸阳市、延安市、榆林市应不低于20%。

——《陕西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装配式建筑工作
 

保障: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业绩好、创新发展能力强的装配式建筑各类企业,要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水平较高的项目,要优先推荐参与绿色建筑、省级国家级科技奖项等评价评选活动。

——《陕西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装配式建筑工作
 
为积极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凡已列入国家、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或经考核满足生产基本条件、具有一定的装配施工能力的企业,可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直接申请二级总承包资质程序与申请新设立资质程序相同,人员需满足二级总承包资质标准要求,专业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两项装配式建筑业绩。装配率50%及以上的混凝土结构或者钢混结构工程项目可邀请招标。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业绩好、创新发展能力强的装配式建筑各类企业,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水平较高的项目,优先推荐参与绿色建筑、省级国家级科技奖项等评价评选活动。污染天气II级、I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业企业“稳增长、扩投资、促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西安市

目标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鄂邑区等积极推进区域建设项目,2019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50%,且装配率不低于20%。周至县、蓝田县鼓励推进区域建设项目,2019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20%,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且装配率不低于2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

 

渭南市

目标到2020年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2925年全市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的要求。

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可优先申报每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15%,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费政策支持;重污染天气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措施法布施,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但不得从事土石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室外作业。

——《渭南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浙 江

绍兴市

目标到2020年,全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累计新开工40万平方米以上或占新建装配式住宅面积的比例达到12%以上;全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绍兴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保障:对于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出让土地上满足装配式建筑标准的,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对符合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农村住宅项目,在享受各区、县(市)按照主体建造成本的10%予以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市级同时予以10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申报全省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成功的,再予以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200元/平方米奖励。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 藏

目标到2020年,确保试点城市(拉萨市、日喀则市)的国家投资项目中高原装配式的比例不低于25%,其他市、地的比例不低于15%。到2025年,确保试点城市(拉萨市、日喀则市)的国家投资项目中高原装配式的比例不低于30%,其他市、地的比例不低于20%。

保障:土地扶持;建立高原装配式建筑审批绿色通道,面积奖励,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给予购买装配式住宅的购房者给予优惠。

——《西藏自治区高原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5年)

甘 肃

兰州市

目标以兰州新区、西固区、榆中县为重点,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文化、教育、办公、卫生、体育等公共建筑,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规划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的面积应不少于建筑总面积的30%;市政设施、轨道桥梁、城市综合管廊,工业厂房建筑等项目应优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大跨度、大空间、超高层建筑应积极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鼓励商品住房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

保障: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和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用地。对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建筑产业化基地企业,可申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销售自产的符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条件的新型墙体材料,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装配式成品住房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开发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除可以在税前列支外,并享受相关优惠加计扣除政策。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研发中心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市财政奖励资金200万元、100万元;装配式建筑研发中心根据规模给予财政奖励资金100-200万元。

——《兰州市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重 庆

目标全年启动建设3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培育3-5个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2个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3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重庆市2018年建筑业发展报告

 

明确装配式建筑重点发展区域、积极发展区域和鼓励发展区域,培育装配式建筑特色产业园,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主导建设的建筑工程及市政设施项目为重点,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确保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2025年达到30%以上。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提高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比,到2020年年底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保障性住房和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主导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桥梁、综合管廊、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工程项目,应根据渝府办发〔2017〕185号文件要求从相应时间节点起,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主城各区已建成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政府机关等100米范围内噪声敏感区域的出让地块,应根据渝府办发〔2017〕185号文件要求从相应时间节点起,将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从2020年1月1日起,主城各区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宗地计容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国有土地应在供地方案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从2020年起,主城各区每年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其中两江新区不低于50%),并逐年增长5%,装配率应满足我市相关规定。其他区县可参照本通知制定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的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通知

 

保障:优化建筑产业结构。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制定扶持奖励政策。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目标到2020年底前,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不断提升绿色建筑比例。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住宅发展规划(202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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